23日,网帖爆料称,广元市老城区井巷子内一辆警车未在泊位上停放,被城管贴上了罚单。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各方关注。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该路段确实找不到停车位,司机当时去办的公事紧急,只有将车停放在空地处。(华西都市报 11月26日)
当骤一听闻此消息,恐怕不少公众如同笔者一般感到不适应,毕竟在城管暴力执法、粗暴执法丑闻频出的当下,公众对于城管形象早已根深蒂固。此时,当听闻此消息时,如同一阵清风驱走了心头不少阴暗,笔者由衷为当地城管部门感到叫好,并且在笔者看来,城管在重塑自身形象的过程中亟需此类“正能量”。
或许,对于司法局警车是否真是执行紧急公务且不到20分钟就已离开笔者不得而知。但我们应当看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不能因为同属体制内部人员就想当然的认为可以享受“区别对待”。当城管给警车开上罚单之时,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这就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一种充分行使法律赋予权力的行为,更是一种传递公平、公正“正能量”的积极作为。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为当地司法局“感谢监督,将立即缴罚款”的积极态度拍手鼓掌。尽管可能确实是出有因,但毕竟确实是为违规占道,但错误已经犯下之时,政府部门就不应当急于为自己当初的举动而辩解,找出“事不由己”的借口,就应当如同该司法局一般,勇于坦承自己错误,坦然接受相关处罚,并积极感谢舆论监督,以便进一步改进。如此,难道还不能得到公众的理解与信任?
总而言之,无论是城管的一视同仁还是司法局的坦然认错,都是政府勇于作为、敢于担当的具体表现。公众从未曾苛求政府职能部门尽善尽美,不能犯有一点过失,公众希冀的只是在过错以后能够勇于更正,并积极作为,群众的期盼仅限于此。在笔者看来,或许对于城管来说重塑形象依然任重而道远,但在其过程中,离不开此种“正能量”。(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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