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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林:反思城管求情放人的善举

2014-01-01 23:05  川北在线
    绵阳城管一大队执法人员王耀东在天津桥执法时,被两名20岁左右的摊贩打伤。经警方调查处理,两名摊贩因故意伤害将被行政拘留10天。得知此消息后,王耀东主动为其求情,提出调解处理。最后,两名年轻摊贩认错并写下检讨书后回家。“他们都才20岁左右,如果留下案底,将是一生的污点。”《成都商报》

    城管能因为对方才20岁,给以改错的机会,不追究其责任,未要对方支付医药费,并向公安机关求情这一善举,也体现了城管的人性一面,比起以前报道的城管和商贩大打出手是件好事,但是作为一个执法者这样做是不是为以后的歪风邪气助长不正之风呢??

    作为执法者,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以情大于法,用情代替法理,警察手下留情,不严格执法,这是与我们实行法制治国、依法执政的理念向违背,执法讲情面,法律还有什么尺度什么标准可循。当然本次的冲突只涉及到治安管理发,当事人为违法者求情是可以不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不知道事态更为严重又将如何处理,还能以求情宽容了之吗?

    一味的善举可能助长歪风,城市管理是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规范城市的次序,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与利益个体游摊散贩发生冲突,但是如果一味的善举今后的工作怎么去开展,就只能靠自己的面子,自己的人缘,如果不给你这个面子,我就要在这摆摊,哪有怎么办??这样其实体现了执法者的软弱,这也是我们媒体以前一味报道城管的暴力执法舆论导向所致。

    两名小贩小王和小赵的确年轻,有些冲动,但是这不是求情放人的借口,年轻、冲动就能不听从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吗? 年轻、冲动就能为所欲为出手打人吗?当然不行。我国正在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如果一个城市没有一个统一的规章制度,没有一定的次序,随处摆摊设点、到处叫卖、到处放着高音喇叭揽客,这样一个城市又怎能有文明的进步呢?

    我希望这次没有被追究责任的两名青年以后的道路一路走好,冲动是魔鬼!!也希望更多的人去理解城市管理工作,谅解城管人员,没有城市管理制度和城市管理人员,城市将是没法正常运行,就像一个国家没有法律的约束个人行为一样恐怖,只有大家在一定的制度下生活、生存和学习才会让他人和自己感觉更加美好。加快城镇化的的建设,城市的管理制度也得跟上步伐,否则将无法诞生规范、有次序、文明的城市。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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