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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一剑:“省长信箱”5日内必复,是对民意的尊重

2014-01-29 19:23  川北在线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我省《“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日前正式印发并实施,进一步规范“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更好地发挥“省长信箱”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省长信箱”自受理来信(含转、交办件)之日起,意见建议类、咨询类的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1月27日《成都日报》)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和家用电脑的普及,电子邮件已经成为人们普遍使用的通信手段,较之以往通过信函、电话以及当事人直接到政府部门进行申诉等传统上访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上访无疑方便快捷得多,免去了当事人舟车劳顿,节省了时间和费用。设立行政首长电子信箱制度,犹如在政府和群众之间开通了“直达快车”,使得民情民意能够迅速、畅通地传递,也使得政府部门能够及时、广泛地了解百姓呼声。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省长信箱”,不失为联系群众、为民解忧的一项新举措。

    现在,为进一步规范“省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更好地发挥“省长信箱”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川的“省长信箱”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对群众来信进行回复,这既是政府部门工作的认真负责,更是对民意的一种尊重。

    笔者以为,各地应该高度重视“省长信箱”工作,从而使“省长信箱”成为省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成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平台,真正成为一条畅通民意的新渠道。

   首先,对网上信访坚持“不能一转了之”。“省长信箱”办公室应对每一件群众来信,都要求责任单位上报《反馈单》;对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要求重新查处上报;对个别疑难案件和来信大户,请省直有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点督办。

    其次,对“省长信箱”来信,坚持“日信日清”,及时处理。对时效性强、问题简单的来信,直接咨询有关部门,电话告知来信人或及时传真交办有关单位,尽快处理答复;对具有联系方式和明确诉求的信件,以“省长信箱来信交办单”形式向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责任单位必须及时与来信人联系核实,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并抄报“省长信箱”办公室。

    第三,“省长信箱”办公室要对其中有效投诉事项及时转送并督办,切实做到件件交办、每信必复。

这样,就能让“省长信箱”网联网,面对面;键对键,心连心,从而使民情民意迅速、畅通传递,让“省长信箱”成为党和政府及时、广泛了解和有效回应百姓呼声的重要渠道。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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