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办理好了。你对我们派出所的服务满意吗?”“满意,非常满意,太谢谢了!”近日,对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东大街市民马晓红来说是一个特别值得庆祝的日子。因为这一天,她终于为自己6年前收养的弃婴“小馨”上了户口。如今6岁大的女儿再也不用当“黑户”了。这在百姓心中的干部“功劳簿”上又多了一件为百姓办的实事。(1月23日《四川日报》)
或许,在民警来说,办户口就是再简单不过的小事,但就是这样不起眼的小事,却是老百姓的大事。只要把所谓的老百姓的小事办好了,就能得到群众的称赞。
不可否任的是,我们生活中有这样一些干部,根本不屑于为老百姓办小事,如道路颠簸不平,下水道堵塞等这类事,根本就看不到政绩,不愿意为之。他们热衷的是办跟自己利益有关的“大事”, 更有甚者,有的人打着为百姓办实事的幌子,大搞一些专为彰显自身“政绩”的轰轰烈烈的“大工程”, 至于老百姓的事情,再急、再大,都可以一拖再拖,直至丢到脑后不管。
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百姓的事没有小事。民生的事就是天大的事,老百姓需要办的事情也许很小、很具体,但这恰恰是群众最需要办好的事,如果不办或办不好,那就不是具体的一两件事情,而必然会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如果我们对群众反映的这些小事只是记在本子上、说在嘴上,不是铺下身子抓这些小问题的解决,时间长了小问题就会积累成大矛盾,就会严重影响我们的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从大处说就会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从这种意义上说,老百姓身边无小事,管不好小事,就管不好大事。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执政为民,就应心系民瘼,只要是群众需要的,即使事情再小,也应千方百计给办好。能设身处地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这样的党员干部才是人民群众需要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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