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不成反打人是对诚信的践踏
按说坐车买票,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近日,湖北几名男子买了短途火车票,却坐起了长途车。列车员检查时发现了这种状况,没想到,列车员反倒挨了一顿打。(1月4日《法制晚报》)
“顾客至上”作为服务行业的金句,让越来越多的人误会成自己花钱消费就必须过一把上帝瘾,在这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服务者并不能因为提供服务就低人一等。民众出行买票乘车天经地义,“买短坐长”已属欺诈行为,理亏在先的“老赖”却还动手打人,可谓“罪加一等”。
乘火车出行,就应该按照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购票乘车。从新闻中几位逃票者的伎俩就能看出他们是久经沙场的“高手”,三番几次地补票后依旧不肯补全程车票。既然超出了车票上的乘车区间,就没有乘车的权利,理应下车。列车员帮未及时购票的旅客补票是其工作职责所在,铁路企业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我们未曾拒绝,那么购买一张火车票也不应为难。
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铁路正走向市场化,这些都是以信用关系的日益透明和不断扩大为基础的。没有诚信就没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是政府取信于民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的生命,是个人立身的根本在诚信体统。如今,我国已初步建立个人诚信系统,拖欠水电费、贷款赖账等都已纳入系统。而在尚未纳入诚信系统的诸多行为中,逃票的呼声 ,看来逃票已成为“过街老鼠”,引起公愤。
当前铁路建设处在黄金建设时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撑。而逃票者们在享受铁路飞速发展带来的便捷同时,却在背地里挖铁路建设的墙角,逃票之举,无疑是为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贡献”了负能量。
对于几位逃票者,公安部门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0至15日以及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铁路部门在依规补齐票款的基础上对他们追加了50的罚款。这样的处罚或许难以服众,毕竟道德诚信的缺失不能一罚了之。笔者在呼吁将逃票者纳入“失信名单”的同时,也奉劝逃票者,车票有价、诚信无价,别因一时的贪念而悔恨终生。(王智明)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