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纵容童婚
近日,“广西宾阳13岁新郎迎娶16岁新娘” 的当事人成为了网红。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后经调查,当事人都年满16岁,但也明显违反《婚姻法》。
目前,我国早婚现象依然十分严重,特别是在一些边远山村,十八九岁成亲,甚至生儿育女的司空见惯。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个别农村地区,早婚已占成婚总数的80%。以前,有媒体报道了云南早婚村十三四岁的新娘比比皆是,在生了几个孩子后仍未到法定婚龄。很难想象,都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十六岁新郎、新娘,能对爱情、婚姻、家庭有多少认知和担当。况且,违法的童婚,根本毫无婚姻权益可言。
童婚必然会造成一系列的家庭问题和不良的社会影响,这种现象令人堪忧。我们决不能视而不见,纵容童婚的发生,必须坚决制止。
要终结童婚,需要家庭、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力配合。首先,加强每年的10月11日“国际女童日”宣传。让社会、家庭关注童婚问题,普及女童教育,促进女童权利保障;其次,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教育,改变家长“早生孩子早享福”的传统观念。家长做到不赞成、支持童婚,能够引导孩子正确处理婚姻问题;再有,加强学校教育,杜绝农村少年辍学。让孩子乐于在学校学习知识,不是过早的走入社会,不为早恋早婚创造条件;最后,也是终结童婚的关键,就在于地方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对早育现象不能以罚代管,对于违法的早婚早育现象要依法制止和惩处。(文/青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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