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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胎收费”源于“听证制度”不健全

2016-07-04 12:56  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按胎收费”源于“听证制度”不健全
 
  近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简称“温医一院”)因向怀多胎的孕妇按胎儿数收取B超费用,被温州市发改委没收违法所得180900元,并处罚金5000元。温医一院叫屈:一个多胞胎孕妇的B超检查比两个单胎孕妇的更为复杂,统一按照单胎收费不合理。(7月2日中国网)
 
  孕妇做B超检查收费,部分医院按“胎”收,部分医院按“次”收,搞到孕妇“蒙查查”。都是同样的检查,都是一个准妈妈,但双胞胎就得交双份钱,难道医院也想沾点双胞胎喜气嘛?其实,该不该按胎数收费是一个“冷门问题”,孕妇去医院做B超检查,该按什么收费呢?据媒体记者调查,杭州市五家三甲医院中,两家按胎儿胎数收费,两家按孕妇人次收费,一家称“对于多胞胎B超,每多一胎增加20%费用。”
 
  事实上,2012年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生筛查,计价单位为“每胎”,“每胎”也应是指孕妇的怀孕胎次,而不是指孕妇一次怀孕所孕胎儿数目的计算单位。诚然,一个多胞胎孕妇的B超检查比两个单胎孕妇的检查更为复杂,如果统一按照单胎收费,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但浙江省物价局2014年发布《浙江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汇总表》,其中对于胎儿的多普勒彩超(普通)检查费,要求每名孕妇收费60元每次,每增加一个胎儿加收20%。如此看来院方“按胎收费”,其“咬文嚼字”的背后是“创收”念头的蠢蠢欲动。
 
  从医学角度来讲,双胞胎、多胞胎的孕妇进行彩超检查,确实要复杂些,但院方的按产妇人次还是胎儿人次,看似对收费标准理解的不同,实则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千方百计“谋利”。多胞胎B超检查收费不一致的现象,呼唤的是执行办法的听证。当前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涉及亿成家庭的孕妇产检政策调整做下听证又何妨,医院之所以敢“按胎收费”,在于我国还未出台《听证法》,什么事情需要听证,什么不需要没有一个规定,目前阶段只能是政府出台什么执行什么。
 
  B超“按胎收费”温医一院“吃”了罚单,给孕妇做B超检查“按胎收费”,侵犯了孕妇权益的乱收费行为。按《价格法》涉事医院涉事医院已被没收乱收费所得,并罚款5000元。试问,还有多少医院做B超检查是“按胎收费”,不得而知,在二孩全面实话的当下,真该好好予以清查纠正,以保障孕妇权益。
 
  在笔者看来,“按胎收费”也许只是医院巧立名目乱收费的“冰山一角”,与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监管缺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还需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明确收费标准,不让违规收费继续“潜伏”,同时,也要加大对违规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当违规成本大大高于既得利益时,让“按胎收费”欲望彻底打消。(刘正猛)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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