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16时44分,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近日当事人罗某表示:我没有想那么多,当时我脑子里想的就是,能不能赶快让我老公下来,我们一家三口赶快赶到广州去,把我们要办的事情办了,脑子里就一根筋,就想着这一件事,所以那些列车长、乘务员跟我劝阻的话,我根本没有听到脑子里去。对当时现场自己的行为,罗某非常后悔,并表示歉意。
但据笔者了解,前些日子当事人认错态度与现在却是截然不同,首先该当事人表态说:我等老公有错吗?错在铁路部门!随后对庐阳区教体局召开局党委会作出的停职决议提出抗议:我没有拦着车,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最后对于已经成事实的处分还提出: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如果觉得我扰乱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给予警告以及批评。我是在火车站犯了一点错,为什么我的工作单位给予我不相干的处罚?
时至今日,当事人却突然改口表态:跟所有的网友、还有铁路的工作人员,还有那趟车上的乘客们,诚恳地道个歉,确实那天的行为很过激,希望大家能谅解我。
在我们的生活中,犯了错误有着两种不同的认错方式。一是马上认错,并明确表示是自己的责任和做好以后的相关工作。二是在犯错事件上与他人争论,认为自己是对的且拒不认错,等到大家都说自己做错了以后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相比于后者,前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诚恳认错和道歉”。在笔者个人看来,本次事件中当事人突然改口认错无外乎是第二种认错与道歉方式,看似诚恳道歉的背后却有着当事人被停职检查、舆论指责多于支持的背景,这是一种高压下的道歉,何来“诚恳”一说?
其实,引起舆论巨大反响甚至是处于“一边倒”状态也是因为该当事人前期认错态度所造成的。试想一下,如果一开始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站出来表示自己的行为给公众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并能以身作则给予公众敲响警钟,那还会发生后续的事件吗?毕竟,古语有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的一生,在犯错、改正、再犯错、再改正中度过。没有人敢说自己从来不犯错误,圣人也不过只是少犯错而已。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还不知道悔改,继续错下去!文:唐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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