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很多地方将垃圾分类简单等同于设置一个写着“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垃圾桶,前不见分类者,后不见分类处理者,唯垃圾桶最迷茫。问题不在一处,而在全流程。何为可回收物?何为不可回收物?一旦标准模糊,公众便会手足无措。何况,还有些垃圾桶更是假把式,外面明明区分“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里面却“心心相印”、连在一起;一些 小区尽管设置了智能垃圾箱,但不是容量不够,就是清运不及时,变得中看不中用。更荒唐的是,在有的地方,分好类的垃圾一上车又混同了,前端垃圾分类,末端一勺乱烩,谁又愿意费时费力多此一举?
社会文明的递进,总是生活习惯、社会意识、市政管理集体映射的结果。就垃圾分类回收而言,主管部门除了口头引导,更要制定清晰标准、完善服务管理。有时候,一张写清楚垃圾类别、回收方式的便民贴,胜过一个 垃圾箱。日本、德国的垃圾分类受人称赞,离不开详细的垃圾分类标准、针对不同垃圾确定的收集日制度,源自清晰注明垃圾类别的包装,更得益于从幼儿园起就要学习垃圾分类的“开学第一课”。而在日本,类似居委会的“町内会”有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对居民生活习惯进行监督。
垃圾分类不只是物理拆拣,更指向生产生活观念的变迁。通过分类让垃圾减量,就是为城市减负。当然,垃圾分类需要进行到何种程度,不能脱离社会发展阶段,也关系社会运行成本,分类责任如何界定,既要考虑历史因素,也要顾及管理难度。
长期以来,游商、拾荒者这些“散兵游勇”充当了低成本的垃圾分拣者,如何将这些市场力量组织起来,实现社区垃圾分类的转型升级?前段时间,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一体化解决方案”专家论证会上,垃圾分类的广州“西村模式”受到肯定。前端是每家每户配备的两只分类垃圾桶,背后跟着街道垃圾分类促进中心、全面分类回收的专业企业以及垃圾管理数据库。政府不再完全包揽,分类力量下沉,专业企业有利可得,居民也能将厨余垃圾换花泥,政府、管理公司、居民三方在公益与利益中实现了较为良性的互动。
今天的中国已是当之无愧的生产大国,但生产、消费、分解缺一不可。在今天的语境下,如何分解消化我们的生产、消费之物,或许比化解过剩产能更为棘手。都说垃圾只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但难就难在将其顺利归位。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非一方力量能及。只有激发社会力量,实现多方联动,才能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成本可控、成果可见的垃圾分类模式。(杨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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