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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恶意拖欠学费,别让诚信教育流于形式

2019-12-14 11:37  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近日,据澎湃新闻报道,某高校涉及拖欠学费的学生数千人,进而导致学校欠费4000余万元。据了解,部分学生对拖欠学费的行为习以为常,甚至经常拖欠学费到毕业前的“最后一刻”,形成了“毕业前缴清学费即可”的错误观念。
 
  不得不承认,对于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一时间缴清几千块钱的学费存在某些困难无可厚非。但如果真的存在困难,学生完全可以求助于奖助体系。但这些拖欠学费的研究生,大多其实并非因为家庭经济原因交不起学费,更多的人是懒得申请或者觉得丢脸,抹不开面子办理助学贷款。再加上教育部曾多次发出通知,各地高校不准对已经结束学业并考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任何理由扣押学生的“双证”,如此一来,学生对学校的催促更加置之不理,学校也没有可行得通的办法,只能一年一年不断的例行公事催促学生缴纳学费。由此可见,某些高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可见一斑。
  首先,高学历本应该具有高素质,更应该在诚信道德和履行义务上作出表率。高等教育并不是义务教育阶段,据我国的《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缴纳学费。缴纳学费是每一个学生的义务,学生享受了受教育的权利,理应履行缴纳学费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二者缺一不可。此外,对于大部分高等学校来说,学费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学费在学校的建设和教学设备的添置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拖欠学费可能造成学校经费不足,从而影响学校的日常工作的进行和发展。到最后,受到影响的也会是学生。
 
  实际上,关于学生拖欠学费的案例并不少见,但学校的管理力度却有所不同。有的学校只管“催”,交不交是学生的事,给了学生更多的自由性。而有些学校却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2018年4月,东北师范大学就取消了全校35名恶意拖欠学费学生的学籍。自此之后,该校拖欠学费的现象明显得到了改善。或许,对于一些故意拖欠学费的“老赖”应该出台一些相关的惩治措施,学校应该根据《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令》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钱”或许是小事,育人确是大事。学生恶意拖欠学费的行为显示的是当今高学历低人品的现象。唯有高校、教育部门双管齐下,多部门要建立起相应的规范体系和认证标准,将恶意欠费与因贫欠费分开,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才能防止高校多年的诚信教育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文/欢欢)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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