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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规定:燃气费逾期 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016-11-29 12:32  四川发布 A+ A-

    原标题:四川拟规定:燃气费逾期 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今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备受关注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请大会审议。修订草案修改稿稿对燃气用户及时交纳燃气气费的义务做出了规定,提出“燃气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及时交纳燃气费,逾期不交纳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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