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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武胜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均衡结案管理

2013-10-21 19:21  自媒体
    为切实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武胜法院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机制,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加强案件均衡结案管理,以促进收结案件良性循环,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步入良性有序运行轨道。

    一是强化均衡结案意识。长期以来,一部分干警对于结案均衡度都存在误解,认为结案不均衡是由于收案不均衡、案件量太多、节假日的长短不一造成的。武胜法院要求干警摒弃 “前松后紧”的思想,要求审判人员根据案件数量情况、审理和调解的难易程度,按照审限要求调整和安排好审理时间,强化均衡结案。

    二是以科学的统筹引导均衡结案。武胜法院根据近三年来全院案件的收结存情况,案件数量变化规律,提早预判案件升降态势,早部署、早准备,充分考虑节假日等影响办案的客观因素,年初给各业务部门每月确定了结案基准数任务,同时结合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等效率指标进行综合考核,防止将案件拖到审限届满时才结案,促进收结案进入良性循环,避免案件积压,避免年底突击结案。
      
    三是规范案件审限变更的审批程序。为防止案件承办人人为办案拖沓,随意变更程序或扣减审限,导致案件无法及时审结,办案效率不高,武胜法院及时规范简转普、中止以及扣减审限的审批程序。案件涉及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中止或扣减审限,需层报分管审判管理的院领导审批,并由审管办备案,建立案件台账,加强对审限变更案件的跟踪督办。
  
     四是完善均衡结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考核是实现均衡结案目标的有力保障。修订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结案均衡度纳入月考核指标。审管办每月对各业务部门月结案数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月结案数的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紧密挂钩,逗硬奖惩,变过去的片面追求年终结案率为重视月结案均衡,确保全年均衡结案。

   (作者:滕俊贤 刘红梅)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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