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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暴雨女司机被淹溺亡 打了4次电话没能等到救援

2013-10-28 17:18  法邦网

深圳暴雨女司机被淹溺亡

深圳暴雨女司机被淹溺亡,是谁的责任?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她报警之后能与丈夫通4次电话,却还是等来了死亡。经有关部门初步调查,此次事故原因之一是降雨突发性强,降雨强度大且集中。其次是事发地点地势低洼,涵洞积水快速上涨,最深时接近3米,水域搜索面积较大。可是一想到她临死之前的绝望,就觉得这种死法实在太残忍。

8月30日,台风袭击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大部分地区先后出现强降雨,导致多处低洼区域受灾严重。一名童姓江西籍女子在驾车途经该市南山区留仙大道低洼处时,因车辆陷入水中,不幸身亡。据介绍,武警南山消防大队西丽中队在30日凌晨4点45分接到报警通知,15分钟后就抵达了事发地点开展救援。童女士的丈夫黄先生回忆称,从4点40分到5点13分,妻子曾4次与丈夫以及丈夫的同学通话。也就是说在南山消防到达事发现场时,童女士并未溺亡。对此,黄先生提出质疑,认为“救援速度太慢是导致妻子遇溺的间接原因。”“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救援平台”,深圳市急救中心主任张福林指出,要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应该进一步完善紧急救援体系,一次报警后,所有相关单位都能获得信息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该由哪些部门进行救援,“不能等一个部门失败后,再通知另一个部门。”

人身意外险的投保

如果童女士在此前购买了人身意外险,那么保险公司将全额赔付。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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