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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爆炸事故致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两高管被停职检查

2013-11-28 22:40  第一财经日报

    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就该输油管道泄漏的原因,中石化目前正在展开调查,可能存在两种因素:穿孔或在外力作用下的腐蚀泄漏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昨日宣布,鉴于管道储运公司党委书记田以民、管道储运分公司总经理钱建华在“11·22”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中石化集团党组决定二人停职检查,并配合协助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行处理。由夏于飞主持全面工作。公开信息显示,夏于飞曾为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这也是“11·22”黄岛爆燃事故后,中石化首次进行的责任认定和人事调整。此前黄岛当地消息称,中石化已有7人被警方控制。

    昨天,该事故的现场指挥部还决定:该管道的黄岛泄漏段线将永久停用。《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就该输油管道泄漏的原因,中石化目前正在展开调查,可能存在两种因素:穿孔或在外力作用下的腐蚀泄漏。

    不过,目前这两种原因都尚未得到中石化的官方确认。

    据新华社报道,中石化还同时宣布,从11月27日起,该公司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管网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内、厂际的原油、成品油、液化气、天然气和原料互供的管道。重点排查涉及穿跨越江河、悬空的管网,有管网的涵洞、涵管和其他设施,以及与市政、公用工程其他管网或设施有交叉、交汇的复杂地段。

    对于管道运营方面,事故现场指挥部不仅宣布停用黄岛泄漏段,同时秦皇岛路、刘公岛路现有的全部石油和化工管线也将迁至北部辽河路化工专用通道;刘公岛路至入海口段的排洪暗渠则改建为生态休闲景观明渠。

    中石化曾公告称,本次青岛黄岛输油管道爆燃事故中,出现原油泄漏的管道系该公司的东黄复线。该管线1986年7月建成投产,管径711毫米,管道长248.52公里,年输油能力1000万吨。

    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事故原因会在不久后公布,部分管道已被切下做鉴定。导致漏油的原因可能为穿孔或外力作用下的腐蚀泄漏。但目前尚未有最终定论。

    一位石化技术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输油管道中主要是原油和水,且地层水和氧气可能成为腐蚀物,会令管道发生穿孔并产生原油泄漏。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腐蚀穿孔也是因管线老化而起。

    原油泄漏还有另一个可能:外力(如道路施工并震动)影响。在此次爆燃地点的周围(尤其是靠近居住区的一些道路),确实有施工迹象。

    此外,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而《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也提到,设计和建设管道时应遵守“埋地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5米,天然气、成品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30米”的规定。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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