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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丢包拾到者索9000元 求助民警花3000元买回

2014-02-01 04:13  北京晨报

    27日中午,市民郭先生将装有电脑和iPad的皮包遗落在饭馆。通过民警的帮助,他联系上捡包人。但捡包人却提出用9000元换回皮包,遭到郭先生拒绝。最终,经民警协调,郭先生以3000元买回自己的东西。

    不给9000元就卖掉

    “我27日中午在王四营附近一个小面馆吃饭,因为着急下午回公司开会,就不小心将装着电脑和iPad的皮包落在饭馆了。”郭先生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他下午1点左右发现皮包不见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很快,王四营派出所的民警到现场调取监控录像。“民警仔细查看了录像,终于在晚上10点多找到了捡包的人。”郭先生称,通过录像看到一名年约20多岁的小伙子,拿着他的黑色皮包从面馆出来直接上了一辆车。“民警帮我联系到了这名男子并和他协调将包还给我。这名男子同意了。”

    但是让郭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回家后他却联系不上这名男子。“打电话不接,我给他发了短信,但和我联系的却是另一个人。”郭先生称,一名自称是捡包人上司的徐先生和他联系,称捡包人不敢和他联系,委托他来解决此事。“姓徐的人让我给捡包人9000块钱,否则就把包卖了。”

    以删除资料要挟

    迫于无奈,郭先生只能不断地和徐姓男子交涉,希望能降低些价钱。“电脑加上iPad总共也不值9000元,只是里面的公司资料对我来说很重要。”郭先生和对方说最多只能给5000元,但遭到拒绝。“他们还威胁我,如果不赶紧给钱,他们就把电脑格式化之后卖掉。”

    前天下午,北京晨报记者看到了郭先生手机中和徐姓男子的短信记录。经过大约20余条短信协商,对方终于同意以5000元成交,还给郭先生电脑等物,但表示装电脑的皮包已经扔掉。郭先生通过对方发来的桌面照片发现系统已经被重新装过。“我的电脑设有密码,他们为了打开电脑重装了系统,导致我的很多资料已经丢失。这让我难以容忍,他们的做法和强盗有什么区别?我不能要求大家都拾金不昧,但是这样赤裸裸的要挟也太过分了。”

    求助民警买回电脑

    经过将近一天的协商,徐姓男子终于同意在前天下午5点将电脑交给在平乐园市场内的一家店铺,让郭先生拿着钱去交换。“我看到电脑时发现资料已经有很多被删掉了。而且机身上也有很多划痕。这样的情况我实在难以同意用5000块钱买回。”郭先生称对方拿着自己的电脑,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让他愤慨不已。

    无奈之下,他只得再次求助民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徐姓男子叫来,并且进行劝导。“后来他终于松嘴了,同意我给3000元就能把东西拿回去。我也不想再和他纠缠,就同意了。”

    警方提示市民,在外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求助。

    ■律师说法

    捡包人涉嫌敲诈

    北京市观道律师事务所吴立宏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捡包人有义务把钱包还给郭先生,但《物权法》也规定,捡包人有权利向郭先生索取必要的保管物品的费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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