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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将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2016-06-14 22:02  乐山新闻网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日前,乐山市政府网站发布了《乐山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内容、保障措施、实施阶段等内容,有序推进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记者从《方案》中看到,此项工作重点包括编制“双公示”目录,确定“双公开”内容标准,统一规范公示窗口和公示方式,建立“双公示”工作机制,完善“双公示”技术支撑等。《方案》明确,2016年8月25日前,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全面、持续地向社会公示本部门形成的有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公示原则上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公示的具体行政许可事项,应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公示的具体行政处罚事项,应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确定具体负责机构和人员。要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推动落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要搞好信息数据收集整理,积极稳妥使用信用信息,不断将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向深入、见实效。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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