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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出台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2016-10-13 14:56  达州市府
  近日,达州市政府办出台《达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明确:机关事务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各项活动,包括经费运行、资产使用、资产配置以及后勤服务等相关事务。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本级政府机关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要求:相关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机关事务违纪违法行为。规定: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机关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各部门超过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因新建、调整和机构撤销腾退的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收回后统一调剂使用。要求:加强会议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费改制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会议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节省会议支出。对于在机关事务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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