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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细化政策措施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2017-10-27 15:39  甘孜州府
  一是补充师资“开绿灯”。将紧缺专业乡村教师学历放宽至大专,省属高校当年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到乡(镇)以下学校连续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一次性奖补学费最高2.4万元。探索教师轮岗交流和县管校聘改革,明确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职评方面应有支教、走教或送教下乡等乡村学校工作经历。

  二是提高待遇“送关怀”。明确教师绩效工资向农村学校倾斜,根据我州海拔高低,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临时补贴不低于600元/人•月,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不低于400元/人•月,鼓励各县(市)增加乡村教师绩效工资总量;2016年以来,投入5739万元建设乡村教师周转房3381套;要求对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在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选拔时优先考虑。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三是评聘职称“畅通道”。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时注重师德素质、工作业绩和一线经历,取消外语成绩和计算机成绩的刚性要求。乡村中小学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15%、中级职称比例不低于45%,在乡村任教满30周年且符合任职资格的,可不占岗位申报高级职称,退休一次性奖励5万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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