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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改革: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

2013-10-29 23:35  深圳之窗

  国务院改革: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

  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评价:这是习李新政以来,在简政放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实质性动作的其中之一。它是实质性减权而不是简单的放权。光是放权还不够,放来放去还是在政府内部调整,企业并没有因此更加有活力,有时反而更麻烦。改革应该直接减少政府权力,而不是放权。这样的改革越多越好!

  改革内容: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同时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另外,根据新政精神,将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

  前述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是政府部门在企业监管思路上的大胆创新,企业年检往往需要工商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给企业也带来了负担,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后,工商部门可集中精力为企业创造更好的服务与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能。

  “一年中,企业生产的食品多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关注度肯定会降低。”沈阳一家食品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相关信息,这可以促使企业加强对自身的约束。

  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表示,“推进企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将企业年检制度改革为年度报告制度”等,是规避“皮包公司”产生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将“一处违规,处处受阻”,违规的成本很高,企业势必会有所思量和收敛。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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