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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2016-09-12 23:05  市食品药品监管

  一是充实监管机构人员。在乡镇建立食品安全乡(镇)长负责制,成立食安办,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片区建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46个,每个所至少配备2—4名监管人员,较大的监管所监管人员达10名,投入专项经费,解决监管所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等问题,打造了前锋区代市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等样板。在每个村(社区)配备安全协管员1—2名,并将协管员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依据协管员实际工作情况考核发放,调动其积极性。

  二是开展4大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4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整治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问题;突出流通环节,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坚决取缔食品“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合力。行动中,全市共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334户次,监督抽检547批次,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5户,立案31件,罚没28.81万元。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构建常态宣传机制,乡镇逢场天组织人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增强安全饮食及辨假识假知识。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报备制度,10桌以上必须报当地食安办备案,50桌以上必须由食品监管部门人员现场指导。全面加强对农村厨师的安全培训,一对一建立档案,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安全责任。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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