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四年来,我市国税系统以百分之百的雄心、百分之百的匠心、百分之百的决心取得了营改增试点行业“减负增效”的亮眼成绩。
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电信业等“3+7”行业以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被相继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在征纳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试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有序进行,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截至2016年底,我市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2.9亿元,其中2016年营改增全面扩围为企业减税8001.7万元。2016年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营改增行业减税力度大,分别减税6718万元、1144.5万元、682.2万元、4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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