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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没注销产权,还咋领低保啊 沈阳网

2012-07-10 16:42  四川在线

朱女士拿着解遗项目房屋权属登记面积认定 书

55岁的朱先生身患脑血栓,每个月靠领取300元的低保住房补贴维持生活,刚刚享受了三个月的补贴费,皇姑区房产局住房保障办却告知,朱先生的低保住房补贴申请经过核查后被市保障办公室打回来了,而申请被打回来的原因令全家人诧异——朱先生名下竟然有一套房产,“这套房子在2004年的时候就已经卖掉了,新房主也已经取得了房产证。”那么旧房子的产权为什么没有被注销呢?

  卖房票治病

  2004年7月末,朱先生所住的皇姑区定军山路的平房拆迁,没过多久,他又因急性脑出血住进医院。朱先生离异后一直孤身一人,此时医院开出的一大笔住院费让他一筹莫展,只能把将要回迁的楼房房票无奈出售。

  卖给新房主后,需要买卖双方在拆迁协议上共同签字,但是新房主表示,需要朱先生本人出面办理时会打电话联系他的。可是新房主一直没有联系朱先生,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就把拆迁协议顺利办了下来。从此,新房主再也没和朱先生联系过。

  房子出售后,朱先生拿着卖房款住院并动了手术。朱先生出院后留下了严重的脑血栓后遗症,生活窘迫的他只能租房子生活,并申请了低保。2012年3月,朱先生的妹妹帮助他申请的低保户住房补贴批准下来了,全家人分外高兴,毕竟每个月300元的补助,对朱先生来说能解决不少问题。

  产权没注销

  可是好景不长,低保住房补贴刚刚领了三个月,6月中旬,皇姑区房产局保障办通知朱先生,低保住房补贴在复查时被停止了,停止的原因是朱先生不符合低保条件,名下还有一套房产。

  怎么可能?朱先生一头雾水,这套房产他在8年前就已经出售了,并且新的房主也取得房产证了。朱先生左思右想,终于回想起8年前办理拆迁协议时,是新房主自己去的,整个过程朱先生都没有签字,难道问题出在了这个环节?可是新的房产证已经下来了,旧的自然就应该被注销了。思前想后,朱先生怎么都不确定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第二天,朱先生和妹妹朱女士一同来到了沈阳市房地产大厦进行查档,结果显示2004年朱先生的房子被卖后,产权确实没有被注销,但想注销产权,个人是无法办理的。

  产权未注销这个现实改变不了,那该怎么办才能领到住房补贴?房地产大厦的工作人员建议朱女士去皇姑区拆迁办办理无房证明,以此申领住房补贴。

  三家都不管

  朱女士来到皇姑区拆迁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无房证明他们无法开具,具体归哪个部门管,他们也不清楚。“当年皇姑区拆迁办的公章都齐全,既然能给新房主盖章申请新房证,无房证明这么简单的手续,为什么不能办理?”朱女士抛出疑问,“拆迁的时间太长了,现在这些人都不在这里办公了,所以也没有人知道具体情况,你可以去当年负责拆迁的开发公司注销产权。”最后,拆迁办给出具了一份房屋所有权证明。

  随后朱女士又来到当年拆迁的皇姑区棚户改造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注销产籍只能在拆迁时由开发公司办理,而且这项业务只能对公,个人是无法办理的。朱先生的产权遗留下来,这个情况以前从没有遇到过,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棚户改造办公室负责人建议朱女士还是回房地产大厦去商量下到底该如何解决。最后,在朱女士再三要求下,棚户改造办公室给朱女士出具了一份“棚户改造批复和拆迁说明”。

  无奈之下,朱女士重新折回房地产大厦,不过,工作人员的答复依旧:个人无法办理产权注销。

  咋就这么难?

  这下朱女士彻底蒙了,即使开到了无房证明,注销产权也是无法办理的,产权不能被注销,低保补贴就不能办理。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朱女士来到房地产大厦二层的档案馆,这里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告诉朱女士:“因为你的拆迁协议上没有具体地址和门牌号,你回到拆迁办让他们出具一份新址和旧址吻合的证明,然后附上拆迁协议,就可以证明你没有房子了。”

  转了一大天,朱女士彻底无语了,“这又回到原点了,皇姑房产局住房保障办曾让我开过新址和旧址吻合的证明,但是我跑了拆迁办和棚户改造办,他们都不给开这份证明。”

  朱女士哭笑不得,“其实这件事再简单不过了,只需要新址和旧址吻合的证明就可以,但就是办不下来。我哥有病,这300元钱对他很重要,谁能帮帮我呀?”

  沈阳晚报见习记者李远摄影沈生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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