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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两镇列入区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

2012-07-24 07:45  四川在线

7月21日,记者从赤峰市住建委获悉:红山区红庙子镇与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列为自治区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

近日,经自治区研究决定,红山区红庙子镇与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列为自治区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上报国家住建部。

据了解,国家开展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目的是通过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切实为提高小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提供示范,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积累经验。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将利用现有的资金渠道支持试点示范镇建设发展,在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将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倾斜,支持试点城镇开展相关工作,完成相应建设任务。(记者学通 通讯员媛媛)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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