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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该不该让游客买单 滇池拟征收10元“生态保护费”

2012-08-05 11:22  今日早报
    凡是入住就收费,网友质疑当地政府生财有道,滇池治污该不该让游客买单

  近日,“昆明拟对滇池游客征收每人每天10元生态保护费”的消息引发网民关注,不少网民认为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太离谱”。记者采访获悉,上述收费计划目前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

  近日,众多网站和微博曝出: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呈贡、晋宁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

  对此,网民“和大ninilu”说:“一些旅游景点因为游客的增多,影响了当地的生态平衡和生活环境,收取一定的保护费可以理解。但向旅客收费来补偿,这也太离谱了。”

  网民“肖建民”评论说:“不关停环绕滇池的高污染企业,反而向旅客征费,难道旅客用犀利的眼神污染滇池吗?”

  有网民算了一笔账:“来自昆明旅游局的数据显示,昆明2011年接待海内外游客首超4000万人次,按每人次在昆明停留三天计算,4000万乘以10元再乘以3天=12亿元!真是生财有道啊。”

  还有网友认为,我国很多江河湖泊都面临污染治理资金短缺,当地政府如果以生态保护的名义向旅客收费,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把环保责任转嫁给游客的借口。

  收费对象为酒店、旅社的入住者

  开征滇池“生态保护费”已进入立法程序

  据《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显示,滇池治理“九五”期间完成投资25.3亿元,“十五”期间投资31.7亿元,“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183.3亿元。

  据报道,在云南省政府关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中显示,目前滇池综合治理资金缺口达到了80%,该条例拟规定昆明市政府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滇池保护和扶持保护范围内群众的生产生活,还将设立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

  昆明市有关部门表示,对滇池旅客征收生态保护费的想法是借鉴云南大理、玉溪等地收取湖泊治理资源保护费、筹措环境治理资金的做法,已提请省人大尽快颁布《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在该上位法支撑的前提和基础上,支持昆明市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不涉及具体征收对象和收费标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昆明市才会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征收方案,并上报云南省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审批。”

  云南民族村景点附近的一家旅社老板告诉记者,如果真要开征滇池“生态保护费”,那他们只能转嫁到游客身上。“毕竟我这也不是什么大酒店,本来就没多少利润,如果真要10元一人一天,也只能算到房费里了。”

  正在昆明旅游的游客肖女士到滇池周边转了转,听说昆明可能对游客征收“生态保护费”,觉得不可思议,她说:“不能本地人污染了让我们外地游客来买单,如果那样我不会再来了。”

  滇池水是劣五类,游客对这样的污水支付生态保护费,似乎于情于理不通。“凡是入住就收费,这样收费倒是省事了,但入住者除了游客,还有因公出差的、商务旅行者,向他们收取生态资源保护费显然不公平。”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侯明明说。

  有专家和网友建议,这么多年来巨额的滇池治理费也应该像公布“三公经费”一样拿出来“晒晒账”了!这样才能真正加强对治污费用的监督管理。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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