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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被列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甘宁城市群重点控制区

2013-01-10 17:44  川北在线

  近日,国务院颁布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甘肃省兰州市被列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甘宁城市群重点控制区。《规划》提出,到2015年,兰州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14%;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下降8%;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14%;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4%;工业烟粉尘减排15%;重点行业现役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削减10%。
 

  《规划》的出台,将为兰州市制定并实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极大地推动作用。
 

  目前,兰州市 “十二五”规划纲要相关内容和指标的调整,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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