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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共开出“环保罚单”713.36万元

2017-03-07 09:02  四川发布
  原标题:去年我市共开出“环保罚单”713.36万元
 
  环保违法行为不仅损害群众的健康,更影响环境可持续发展。2016年,我市严惩环保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00件,开出“环保罚单”713.36万元,限产停产企业3户,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查处率、信访投诉查处率均达100%。
 
  2016年12月,一张“环保罚单”送到了内江市中区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手上。该公司把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例,因此被市环保局开出“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和处以罚款2万元”的“环保罚单”。这是2016年我市严惩环保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
 
  走绿色发展道路,治理污染源头是根本。2016年,我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大力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年共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846个,清理整顿完成率达100%。
 
  在严管企业生产过程方面,2016年,我市加大污染源现场检查力度和频次,将污染源在线监控、“双随机”监管与节假日突查、夜间暗查等非常规监管模式相结合,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196人次,完成“双随机”任务467户,排查工业企业628户,消除环境隐患86个。
 
  新闻链接
 
  环保“三同时”制度
 
  我国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全媒体记者 陈梨媛 实习生 邓红印)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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