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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搬空调突发意外事故 闽侯司法局化解矛盾纠纷

2012-07-10 15:53  四川在线

  福州政法网讯 2012年7月5日12时,闽侯县司法局接到甘蔗司法所报告,本辖区山前村村民洪金华非正常死亡,村民到公司聚众闹事亟待处理。翁水俤局长得知情况后,非常重视,直接启动了大调解平台预案,指定县调解中心负责调处此案。

  事发2012年7月4日17时许,奥克斯空调的代理商福州五岳贸易有限公司运来一批空调到闽侯县铁岭工业区二期建工建材公司工地交付给购买方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因销售方未派搬运工送货,到达目的地时无人卸货,购买方通过电话对奥克斯公司的福州办事处负责人董某联系,对方答复先雇请几个人搬运,搬运费400元待结算时扣除。为此,购买方干部吴某替对方雇了本单位职工洪金华等4人把这批空调搬到三楼。在搬运途中洪金华当场意外死亡。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马上报警,闽侯县公安局甘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就有几十个村民在公司闹事,扬言把尸首放在公司办公室内等待处理。经过民警做了大量工作后才同意把尸体暂寄存在闽侯县医院太平间。这起突发意外死人事件惊动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县委马上派出了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事故缘由,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这是一场特殊的调解方式,受害者家属怀着愤怒的心情来到调解中心,并扬言调解不成功就大闹县政府,县司法局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为了防止事态扩大,甘蔗派出所所长 清亲自带领几名干警到现场维护调解秩序,防止双方矛盾激化。

  县司法局翁局长指定该案件由县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冯津生、张光平主持调解。在调解现场当事双方各持其见、各有说法:省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方代表觉得自己很冤,购买空调而买出了人命案,事后还要与奥克斯公司去追偿赔偿款;死者家属认定事故发生在该公司,人也是由该公司雇请的理当应由该公司赔偿,双方僵持不下。两位调解员见状果断采取紧急措施,首先安抚死者家属激愤的情绪,事故既然发生了不要冲动、不要把事件扩大化,应冷静坐下来协商。其次做公司方代表的工作,事故发生在贵公司、人也是贵公司雇请搬运的,贵公司理应承担事故责任,给死者家属予以合理的赔偿。

  最后,通过县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劝导和说服,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调解协议: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愿意按2012年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的有关规定,死者洪金华按城镇人员的标准进行赔偿,加上丧葬费、误工费等费用,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共计人民币52.5万元,死者家属表示接受,并表示不会到有关部门闹事,及时料理后事。经双方同意赔偿款于2012年7月9日上午汇入死者儿子洪安铜的工商银行账户内,死者家属马上对尸体进行火化等处理。一场即将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人身意外死亡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很好地维护了闽侯县社会的安定稳定。

  (福州政法网记者 徐匆 通讯员 林登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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