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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通知:节能家电补贴兑付程序应简化

2013-02-12 22:01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出通知,将简化消费者购买节能家电信息核对办法,确保消费者购买时领取补贴

  通知要求,消费者在购买节能家电产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签署补贴领取确认单后,家电终端销售商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返回商场领取补贴。

  据了解,自2012年6月以来,三部门先后启动了高效节能平板电视、空调、冰箱等7类家电推广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节能家电补贴兑付流程是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通过经销网点在销售时兑付给消费者。为确认销售的真实性,防止骗补行为发生,需要消费者提供产品 编码、个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

  在节能家电推广初期,不少消费者反映,购买节能家电推广产品兑付补贴程序比较繁琐。由于一些产品的编码在包装箱里面,消费者需要在收到货后,打开包装箱撕下机身上的条形编码,填写补贴领取确认单,备好身份证、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再二次回店交齐资料才能领取到补贴款。

  针对节能家电补贴兑付环节多、现有品种难以完全满足消费者需求等问题,早在去年10月三部门就曾发出通知要求,适当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推广企业应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与产品 编码贴在外箱上,出货时直接由商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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