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7·21”水灾公路恢复重建工作电视电话会,公布了水灾公路恢复重建工作“时间表”。
按照方案要求,今年10月底前,河北将通过三个月集中会战,确保干线公路通行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县乡公路路基及防护排水工程基本恢复,确保所有受灾建制村均能通行车辆,满足群众基本运输需要。
2013年6月底前,干线公路完成防护设施完善工作;农村公路重点完成通往白石山、野三坡两个重点旅游景区主干道重建任务,确保不影响地区旅游发展。
2013年12月底前,干线公路完成升级改造工程;农村公路恢复全部路基、桥涵和路面,新建通达乡镇公路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力争使灾区公路交通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热2024-01-28
热2024-01-20
热2023-11-27
热2023-10-27
热2023-09-03
热2023-08-30
热2023-08-13
热2023-08-13
热2023-01-14
热2023-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