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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批复两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

2012-12-23 16:59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昨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复国道312线东乐至双窝铺、国道212线会川至宕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

  批复称,东双收费公路收费全程设置清泉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按核定载重吨位采取过站收费。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收;拖拉机按12马力折合1吨计收。不足1吨按1吨计收,超过1吨吨位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计;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不足1元,按四舍五入进位至元。

  对于沿线频繁过往东双收费公路的车辆,可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12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5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50元。对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包括农用三轮车),车辆通行费继续实行优惠减免政策。

  会宕收费公路收费不单独设立收费站,由木寨岭收费站代收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按核定载重吨位采取过站收费。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收;拖拉机按12马力折合1吨计收。不足1吨按1吨计收。对于沿线频繁过往会宕收费公路的车辆,可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15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5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50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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