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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元旦小长假不免费 春节期间免费

2012-12-26 09:20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随着元旦假期的临近,不少市民都在打听元旦期间高速路会不会免费通行。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元旦小长假并不属于国务院规定的免费通行时间范围,小客车上高速公路还得缴费。

  根据2013年节假日安排通知,明年节假日放假共计29天。不少市民误以为,只要是节假日,上高速就免费。对此,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重申,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的连休日。

  按照全国假日办日前公布的2013年节假日安排,春节放假7天(2013年2月9日~2月15日),清明节3天(4月4日~4月6日),劳动节3天(4月29日~5月1日),国庆节7天(10月1日~10月7日)。“据此计算,2013年小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共20天,免费时段是从节假日首日零点至最后一天的24点。

  免费车型是7座及以下的小客车。”上述负责人表示。

  此外,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要求,各省(市、区)不允许扩大免费车型范围,因此2013年山东省春节期间货运车辆将无法再享受免费优惠。此前,山东在春节期间无论客车、货车(超限需在10%以下)都执行免费通行政策。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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