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平线泰兴口岸收费站在健全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制订《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并自10月底的月度考核工作中开始全面施行。
新的《实施办法》规定,每月月底,该站将采取个人自评、班股长考评、考核领导小组确认的方式及顺次,对干部职工当月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与原制度相比,新《办法》力求考核“量化到岗位,细化到个人”,分别围绕任务完成、纪律遵从、考勤情况、内务卫生、行为表现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考核内容及其相应加减分标准。《办法》同时规定,出现违法违纪、严重违反行业规定等情形或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将对当事人考核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给予通报批评、预待岗、待岗直至辞退的纪律处分。
《实施办法》的制订及推行,将有助于进一步营造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工作氛围,并进而为该站持续深化效能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和促进工作。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