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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规范》

2013-06-28 10:51  互联网整理

  隆德县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规范》,全面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管理和教师教学行为。该《规范》共3章17节93条。
  
  《规范》指出,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校长是教学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要不断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按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依据教学基本环节,统筹兼顾,提升教师素养,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师生共同成长。
  
  在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方面,《规范》指出,开学初,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各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期末,对教学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严格执行课程设置计划,保证体育、艺术、书法、信息技术、廉洁教育等课程的开设,且保证课时量。建立巡课、教案签字、作业抽查、结果公示、功能室运行、管理人员听课等制度,加强教学常规检查。通过完善教研组织、落实教研活动、总结教学成果、进行抽样监测、完善评价体系、加强师资建设等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在教师教学常规要求方面,《规范》指出,教师教学常规工作主要包括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复习、辅导、课外活动、实验、考试、教学研究、总结与反思等。备课要着重考虑课程标准、教材、学生、教法和学法五个方面,体现计划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课堂教学倡导尝试“先学再教后练”的三段制结构;作业要精心设计,恰当布置,面批精批,及时反馈;教学辅导要注重个性差异,做到课内、课外和个别辅导相结合;复习要合理计划和安排,重点在于帮助学生构建知识体系;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将随堂测试、平时考查和期末检测相结合,并加大实验技能、体卫艺及基本技能的考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注重操作是《规范》的一个鲜明特色,很多相关规定不只是原则性要求,而是具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如教师课时量、听课次数、课堂上教师讲解时间、家庭作业占用时间、作业全批次数、早操等运动锻炼时间、学生成绩评定等。
  
  《规范》的出台,标志着隆德县在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责任编辑:倪思思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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