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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保委发双11警示:网购纠纷须截屏留证据

2012-11-16 09:57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浙江省、杭州市、高新区三级消保委在被社会称作“电子消费节”的11月11日临近之际,分析历年网络消费投诉情况后,联合向全国网购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告诫消费者把握7大关键。

  一是急需货品要注意避开高峰,避免活动当天交易量猛增,物流压力引发的包裹滞留。如遇延迟发货,可在联系商家无果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电商客服寻求帮助。

  二是支付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在网购时尽量采用具有安全功能的浏览器,及时升级电脑的杀毒软件并定期杀毒;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通过MSN/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不要轻易支付第三方提供的非所需商品的链接。

  三是服饰类要注意色差,防止数据出现偏差。建议选择参加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商家,最好购买运费险,确保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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