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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四川省消费投诉保险类和交通工具类增长迅速

2015-07-03 08:07  四川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佳)7月2日,省消委会公布上半年四川省消费投诉状况:受理的13287件投诉中,涉及售后服务和合同性质的投诉占投诉总量的比例上升幅度最大。其中,总量上升较快的保险类和交通工具类投诉,皆与合同纠纷有关。“合同纠纷投诉的上升,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误导消费者所致。”省消委会投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3月7日,消费者杨先生接到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简称保险公司)推销电话,购买了一份保险,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保费1058.40元。消费者收到正式保险合同后,发现保险合同的约定项目与当时电话销售所告知的情况不符,消费者向省消委会投诉。经查证,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涉嫌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购买该保险,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行为属实。经调解,由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并赔礼道歉。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保险服务类投诉共71件,同比增长两成多。其中,涉及合同问题22件,虚假宣传问题7件。合同问题主要表现在单方违约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消费争议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内容理解产生歧义。而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环节作出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宣传,是导致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省消委会表示,将向相关行业协会通报上半年保险类投诉情况,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督促经营者在销售保险时必须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为消费者选择保险服务项目提供专业意见。

  另外,受理的交通工具类投诉950件中,家用轿车类就有522件。分析显示,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纠纷是构成家用轿车方面投诉的主要问题,其中,合同纠纷类投诉111件,占21%。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及时向相关行业、商会或协会通报四川省交通工具类投诉情况,督促生产、销售企业充分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加强企业自律,诚信经营。同时,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汇报相关突出问题,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报送产品缺陷案例,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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