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佳)在全面总结去年4个市(州)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四川省力争本月底全面推开“先照后证”改革。同时,四川省将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出台《四川省“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四川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和四川省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这是记者从8月11日召开的省工商系统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去年9月以来,成都、泸州、遂宁、甘孜4个市(州)逐步推进“先照后证”试点。以甘孜州为例,“先照后证”试点后,该州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事项由原来的130项缩减为13项,压缩率90%;并对前置改为后置的113项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实现了前置改后置的有序衔接。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该州新登记市场主体7310户,同比增长90.6%,注册资本61.9亿元,同比增长69.3%,实现近2万人就业创业。
为确保“先照后证”全面实施,四川省将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开展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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