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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4大举措禁烧秸秆

2015-11-18 11:04  四川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宇男)针对10月各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突出问题,11月17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紧急落实“以用促禁、以补促禁、以责促禁、以罚促禁”4大举措禁烧秸秆。不能遏制大气环境恶化态势的,将约谈相关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10月上半月,各市(州)出现大面积秸秆集中焚烧现象,部分城市形成连片焚烧、烽烟四起态势,大气污染十分严重,对四川省环境质量造成重大影响。

  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立即开展督察,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督察与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履职缺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作为三大区域秸秆禁烧联防联控和综合利用区域合作的召集人单位,成都、自贡、南充等3市政府要认真履职区域联防联控工作。

  省大气办要求各市(州)落实4大举措强化秸秆禁烧工作:一是以用促禁,建立乡(镇)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推广粉碎还田、秸秆种菌等综合利用方式;二是以补促禁,对秸秆还田机械设备、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秸秆还田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财政补贴;三是以责促禁,落实县区管理责任、乡镇主体责任、村组监督责任,对露天焚烧秸秆屡禁不止的辖区进行通报批评;四是以罚促禁,依规实施经济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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