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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部高速公路管理法规下月实施 实行动态费率

2015-11-25 23:10  华西都市报

四川首部高速公路管理法规下月实施 实行动态费率

  制图/高翔

  11月24日下午,《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省人大举行,作为四川首部涉及高速公路建设与养护、经营和服务、交通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地方法规,《条例》有哪些你不得不关注的内容?

  省交通运输厅及其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安厅及其交警总队等职能部门现身解读,称《条例》开创性地提出了高速路动态费率调整机制,还首次把收费站的缓堵保畅确定为经营管理者的义务。除此之外,对高速路上车辆行驶的限速、限行等也做了规定。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后,围绕《条例》还将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工程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等更细致的规章制度。

  亮点1 动态费率调整 过路费与服务质量挂钩

  记者梳理发现,高速路动态费率调整机制无疑是《条例》中最大胆的举措。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解释,这是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工程和服务质量挂钩的新办法。换言之,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与建设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正相关。

  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高速路的建设质量由技术等级、投资总额等因素决定,服务水平则与交通量、服务区服务等内容有关,“根据这些因素计算确定收费标准。”这位负责人举例说,“如果一条高速路总是堵车,或者总是在维修等,肯定行车体验是不好的,就谈不上好的服务了。”

  那么,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好不好,谁说了算?“公众有发言权。”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四川已经展开了高速路运营服务质量评价试运行,评价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也就是说公众的评价会影响高速路得分,进而影响其收费标准的高低。

  省交通运输厅表示,收费标准与道路技术状况、运营服务质量等挂钩的具体办法和计算系数,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亮点2 杜绝天价拖车费 不得指定维修场所

  一些高速公路关于清障救援的投诉接连不断,常有“天价拖车”现象发生,引起社会不良反响。对此,《条例》也有明文规定。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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