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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青海启动公积金“省际漫游” 可享三大政策便利

2015-12-16 17:36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2月15日电(胡旭 马丁)一边是巨额资金沉睡在银行账户上,一边是住房消费市场望“钱”欲穿,公积金跨区域政策壁垒所带来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错位,正在四川和青海两省间弥合。日前,四川、青海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举行了工作座谈会,就公积金跨省互认互贷达成一致并迅速进入实质操作阶段,标志着公积金“省际漫游”破冰。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尹久亮介绍说,四川、青海两省将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公积金工作联络会议制度及信息互通机制,共同推动两省公积金的省际漫游工作,尽快打通两省互认互贷的所有操作障碍,为两省购房者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最大限度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郭云方介绍说,两省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后,缴存职工主要可享受三大政策便利:一是住房公积金可实现异地转移互认,职工在两省城市之间工作调动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跟随至现工作地,并且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年限、金额可以累计使用,贷款额度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计算;二是异地购房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如在四川工作的青海人,以前没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青海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时,就可以提取四川的公积金支付青海购房款或偿还商业贷款;三是职工异地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只需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缴存证明,就可以按照购房地的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了将两省住房公积金互通工作深入推进落地结果,两省住建部门还将于今年的圣诞节期间,在青海西宁举办首届“天府名城中国行”西宁专场城市推介会与精品住宅展示交易会,以试水两省公积金省际漫游互认互贷工作,四川省住建部门还将在青海西宁设立“四川购房服务中心”做好政策解读与服务对接工作。四川省的成都、德阳、泸州等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与青海省西宁市公积金中心,围绕职工异地购房、公积金缴费数额、户籍所在地贷款限额、购房贷款比例分配等实质操作环节进行了对接,以充分满足两省职工多元化购房需求,促进两省城市间人才自由流动,实现数据上互通、服务上互助、政策上互惠。

  据统计,我国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平均不足七成,而中西部地区的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大多低于这个数据。今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 “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今年11月,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发布,连推多项措施,拟放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然而,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的政策一提再提,但真正落实下来的城市却是少数。“跨区域互认互贷是破除公积金使用壁垒关键所在,特别是对于公积金沉睡资本较多的西部省份来说,更具有以机制创新释放消费需求的现实意义。”尹久亮说。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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