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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研究生转专业不再报送教育厅审批 学校批准即可

2016-04-17 10:12  成都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李科) 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严格落实教育部“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的相关规定,省教育厅决定,从日前起将研究生转专业权限下放至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安排,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抓紧出台本校、本单位转专业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其中,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明确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的处理意见。今后,研究生转专业一律依照本校、本单位规定办理,不再报送教育厅审批。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引起不良影响的,教育厅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原标题:我省研究生转专业 学校批准即可 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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