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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8个市(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2016-05-29 11:34  成都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侯初初)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要求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记者了解到,《工作安排》共八部分23项具体工作,对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作具体安排。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水利工程管理、农房建设管理、地理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外劳务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非机动车管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等方面的立法。

  值得一提的是,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今年将在成都市、攀枝花市、泸州市、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凉山州、德阳市8个市(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清理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原标题:我市成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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