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50万的团队奖励和1000多万科研经费到底算不算多呢?熊丙奇认为,50万的团队奖励如果是基于他们长期的科研贡献是可以理解的,至于1000多万的科研经费也并不算多,但关键要把这笔经费用在刀刃上。“有些重大的自然基金项目,还有重大的科技公关项目,它们的费用达到上千万,而且也需要投入大笔资金。关键在于资金后期如何使用。”
科技奖励充分肯定了科技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肯定了科技人员对科学技术做出的贡献。科技奖励调动了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了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了综合国力。现阶段,我国科技奖励制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对科技领域的促进作用还不够。如何使科技奖励更好地促进科技发展是一个迫切的课题。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钟书华指出,科研成果不能用货币衡量,回归荣誉本源是关键。“从科学发展史上来看,绝大多数科学家或者组织对他们的评价是一种荣誉。这种荣誉可以在技术职称上破格晋升教授。它一般不应以货币,不以奖金的多少为主,更多的是荣誉、尊重,更像科学社会学家所指出,承认其贡献,对其精神上肯定。”
同时钟书华还指出,未来科技奖励制度的改革方向应该更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而且论文不能成为评价科技成果的 标准。“今后改革的方向要强调知识的增长,也就是为科学发展贡献了新知识,新理论,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做出了哪些贡献,在科学上要有创新,因此有作出的成果要写在论文中。但是论文和科技创新之间不是本同,因为论文成果有高有低,一般取得成果以后,不马上对它进行评价,需要沉淀,经过科学共同体的长期检验,确认无误以后才予以承认。第二个改革的方向就是强调应用,因为我们认识自然是要改造自然,利用自然。我们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写在企业中,写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就是要强调它的社会作用,所以有一些成果尽管不写出论文,但他做出了重要成果,比如我国的 学者、技术专家张小龙对中国微信事业做出杰出贡献。如果按照传统,因为他没有发表论文就得不到奖励,但他对中国微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现代科技奖励以政府唱“独角戏”为主 各类社会组织缺乏系统规划
从川农大这件事上,我们再往前探究一步会发现,我国现代科技奖励还以政府唱“独角戏”为主的局面,各类社会组织如科技社团、学术机构设立的科技奖项缺乏系统规划。与之相反的是,国外社会科技奖励名目繁多,一种流行成熟的模式是由企业提供资金和冠名,由专业性学会来设奖。虽然我国已出现了几个影响较大的社会性科技奖励项目,如何梁何利基金奖、陈嘉庚科学奖等,但由于发展历程较短,其规模和影响远不及政府性奖励。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尚智丛认为,一是我国社会性科技奖励发展短腿原因与作为设奖主体的社会团体自身水平有关,如科技社团自身发展水平不够高,专职工作人员较少,难以胜任高质量、大规模的学术管理任务;二是社会性科技奖励发展滞后的障碍也来源于文化。在整个中国的企业文化中,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可能更多地在社会扶贫的捐助、救难救灾等方面,但发展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离他们比较远。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国梁认为,中国很多企业的资本积累不是通过科技创新,造成了科技创新在很多企业家心目中并没有很高的位置。这也是我国社会性奖励不发达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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