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内江市中区范围内开始施行《内江市市中区规范网络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区党员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网络行为进行了规范
近日,记者从内江市市中区宣传部了解到,6月13日,内江市中区范围内开始施行《内江市市中区规范网络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区党员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网络行为进行了规范。
据内江市市中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办法是内江市 对公务员、事业干部、工勤人员的网络行为进行规范的成文规定,在四川省范围内还未发现其他成文文件,或将成为全川首创。
7条行为规范有明确要求
“《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 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结合市中区实际情况,联合起草的。”市中区宣传部外宣办曹德强介绍说。
“由于网络行为这个概念相对宽泛,所以《办法》中的网络行为,是指通过通过互联网络、通信网络等制作、发布、传播有关文字、言论、图片、视频或者涉及网络安全的行为。”市中区 案件审理室相关工作人员说。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办法》中看到,第四条至第十条对行为规范做了明确规定:包括不得通过网络编造、散播虚假信息或其他对社会有害的信息及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不访问非法网站;不得在工作时间通过网络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证劵交
易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亵渎、诽谤等;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发布和传播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等信息;不得从事恶意扫描和网络攻击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