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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出租车司机被罚款500元 停车学习7天

2012-07-11 23:05  广元晚报

    5日,广元晚报以《广元这辆出租车雷倒香港人》为题,报道了一位香港人来到广元偶然看到一辆出租车超载现象,并拍下照片放到微博上,提醒市民注意公共交通安全。报道见报后,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华对此事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认真调查此事,如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
昨日,记者从市运管处了解到,目前当事人已接受处罚;市运管处和市交警支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公共交通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公共交通行业,使其更加规范,更加有序。
    高度重视  市长批示要严查
    该报道见报后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华在当天的《广元晚报》上直接批示,要求相关部门立即着手调查,如情况属实要对该出租车司机严肃处理。
    在马华批示前,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即针对报道展开了调查,5日上午10时许就已经找到该出租车当时的驾驶员,对该车进行暂扣。
市交警支队见报道后也立即展开调查,并调取全程监控,通过几个小时对监控录像的查看,最终确定了当事出租车司机,并于6日找到该司机。
    事件还原  驾驶员好心载老人

    当事驾驶员姓杨,对广元晚报5日报道的事件,他并没有异议,但他说这样做完全是出于好心,想帮助那位老人。
    3日中午,杨某驾驶出租车送客人到外国语学校后,搭上了一名男子和小女孩。开车后不久,一个老人带着孙子在路边又对他招手,杨某看他们东西很多,本想拒绝,但当时天气炎热,烈日当空,于是就好心把他们载上车。在车辆后备厢装满行李后,只能将其他的行李、物品放置于该车后排座位上,完全占据了后排的乘坐空间,导致一名男子抱着小女孩坐在副驾位子,以及后上车的老人将臀部坐在车窗上的情况发生。

    处罚结果  扣从业资格证9分
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市交警支队依法对驾驶员杨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
    市运管处要求该出租车所属的广运集团出租车分公司深刻剖析事件发生的原因,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此事件作为企业服务质量信誉不良记录;另外要求杨某做出深刻检查,停车停班学习7天,并按照《出租车汽车客运驾驶员积分考核办法(实行)》规定,对杨某从业资格证扣9分。目前,杨某正在学习中。

    举一反三  对全城公共交通进行整治
    事件发生后,6日,市运管处、市交警支队组织市城区所有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召开此次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会,对今后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驾驶、优质服务等方面提出要求,并要求各公司立即将该违规经营行为和处理情况向本公司驾驶员进行通报,让每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其错误所在和危害性。
    市运管处在全行业进一步开展“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安全驾驶、规范服务等方面的培训。近期,市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将联合对市城区出租汽车和公交车客货混装、随意调头、随意停车、超速行驶、服务质量不达标等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整治。郭子鹏
    广元晚报记者  余东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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