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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打伤城监被判刑 全市第一例

2012-07-25 12:17  广元晚报



    为阻止城建监察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被告人龚宇亮与城监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并用木板殴打城监执法人员,导致城监执法人员左手手腕处骨折。昨日,利州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对我市首例因打伤城监执法人员入刑案件,在宝轮镇政府进行公开审理,并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龚宇亮因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为阻执法 暴力抗法 

    今年2月29日下午4时许,宝轮镇政府城建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到被告人家中进行城监执法,制止龚宇亮家楼房违法加层。被告人龚宇亮及家人拒绝接受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与城建执法人员发生争执。 
    城建监察中队队长王茂松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制止龚宇亮的抗法违法行为。龚宇亮再次与执法人员发生争吵,并用木板打城监执法人员王伟雄。王伟雄将其木板夺下后,龚    宇亮又从地上捡起一根长约60公分、5公分粗的木棒朝另一城监执法人员王茂松头部打去,王茂松用左手去挡时被木棒打伤,导致左手手腕处骨折,后经法医鉴定王茂松损伤为轻伤。 

    犯妨害公务罪判刑7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龚宇亮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77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龚宇亮当庭自愿认罪。 
    昨日上午11时,利州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依法对被告人龚宇亮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广元晚报记者 文煜凌/文 
    实习生 王轲/图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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