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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一居民自制炸药包 男子扬言炸岳父

2012-08-20 07:35  广元晚报
    广元晚报讯(罗成 记者 罗晓平)跟妻子、岳父发生争执,男子一气之下竟拿起自制炸药包扬言要毁了岳父家,幸得妻子及时报警,向某的行为才得以被及时制止。8月初,朝天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子,向某被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2年1月21日晚,家住朝天区两河乡的向某与妻子、岳父发生争执后一时想不通,便拿出两个半截筒状的炸药包在卫生纸里到岳父陈某家扬言要炸房。向某的妻子陈某得知情况后报了警,警方及时赶到制止了向某的疯狂行径,并从向某身上、家中查获炸药1475.13克、电雷管15枚、导火线四节3.99米。经调查,向某所持有的炸药等危险物品是在煤矿工作时偷拿或向他人索取的。

    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向某有过一次犯罪前科。2011年6月17日,向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朝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向某此次私藏爆炸物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又尚在四年的缓刑考验期之内,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后,在两罪的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因此,向某之前被判处的缓刑将被撤销,之前所犯之罪将与新犯之罪并罚。朝天区人民法院判处向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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