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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民换千元零钱 银行给了一万

2012-09-10 12:14  广元晚报
    9月5日上午,市民王女士拿着1000元钱到银行换零钱,结果银行出纳粗心之下换给王女士10000元。当日下午5时,该出纳在查账时发现异常,遂向王女士打电话询问。而此时,王女士才知自己竟将这10000元背了一天。

    在老城做服装生意的王女士常在附近的这家银行营业部办理业务。由于朋友的女儿6日要结婚,王女士便想封一个999元红包做礼钱。“我当时将10张面值为100元的钞票交给出纳,让出纳帮忙全都换成10元面值。柜台的出纳受理业务后,给了我一叠面值10元的新币。我想应该没有问题,就直接将钱放进包里。”

    下午5时许,该出纳准备查账入库时发现异常。回想起上午王女士来换取零钱一事,并觉得自己可能误将10000元当做1000元换给了王女士。
随后,银行工作人员与王女士取得了联系。

    “他在电话里问我早上是不是在银行换了1000元的零钱,我说是,他才告诉我出纳不小心将10000元当成1000元给了我。”王女士称。随后,王女士立即赶到银行,将多余的钱退还给银行。

    对此,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君表示,如果市民在接到银行通知后又拒绝退还,应属于“不当得利”,银行是可以依法起诉的。而银行方虽然粗心,但并未构成其他违法侵权的行为,处罚责任都是内部问题,因此不用负任何责任。

    广元晚报记者 朱艳红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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