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孩子鉴定非亲生 丈夫索赔20万

2012-09-18 12:35  广元晚报
    广元晚报讯(左一民 记者 文煜凌)婚后4年发现孩子非自己亲生,夫妻协议赔偿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昨日,广元市利州区法院东坝法庭判决了一起离婚案件。

    2007年侯某与冯某经人介绍认识恋爱,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冯某生下一女,由于双方婚前了解甚少,婚后冯某经常早出晚归,不顾家庭。2011年3月冯某离家出走,同年4月份,冯某又将夫妻共有的轿车开走,音信全无。侯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协商与冯某离婚,双方还签订一亲子鉴定协议,约定如女儿不是侯某亲生,冯某愿意向侯某支付20万元赔偿金。

    2012年6月21日,经四川华西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侯某不是女儿的亲生父亲。侯某一纸诉状告到利州区法院,要求与冯某离婚,并依据双方之前签订的亲子鉴定协议向被告冯某索要20万元精神抚慰赔偿金。东坝法庭经审理后认为,侯某对女儿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女儿应该由冯某抚养教育。同时,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虽签订了亲子鉴定协议并约定了20万元的精神抚慰赔偿金,但考虑到被告已少分财产,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考其他案件,最终作出冯某向侯某支付5万元精神抚慰赔偿金的裁决,婚后夫妻其他共同财产根据双方的约定合理分割。
[责任编辑:毛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宠物 观点 科技 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