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喜迎十八大,我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做一件事”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近期,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涉老专项服务,加大对“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四项措施优先为涉老群体服务。一是简化程序,对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和指派。二是降低申请门槛,根据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和受案范围适当放宽。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老年人维权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的自我维权、防范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四是重视涉老案件质量,力争把老人的利益落到实处,要求承办律师必须尽职尽责,务必做到绝不因律师失职而使案件败诉,使受援人受损。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办理涉老援助案件82件,大多集中在赡养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赔偿,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法律援助机构采用双管齐下的方针,运用法律手段和诉前调解,成功办理了一批涉老维权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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