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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孝心 讨价还价 泯亲情 形同陌路

2012-10-31 23:35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我们要求五被告按赡养协议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 不行,400元高了,我只给200,加上两个老人每月300多元的低保金足够了”,这是发生在利州区人民法院东坝法庭在原告殷老汉家巡回审判时原被告就赡养费进行讨价还价的一幕。


         原告殷老汉夫妇,膝下有五个儿子,现均已成家立业,并在金桂社区均修建了自建房一栋。可以说个个家境充盈,然而殷老汉夫妇却没有自己的住房,现寄居在四儿子家。2011年7月,五被告与原告签订了赡养协议,约定五个儿子每人交付一套住房给原告用于出租,所收的租金抵做赡养费,但协议签订后,五被告至今未履行约定。由于五被告所建的自建房较为偏僻,不便于出租,故二被告后要求变更为每月支付现金350元。截止目前,除大儿子从2011年8月至今未向二原告支付一份赡养费之外,其余四被告均向原告支付了每月350元的赡养费。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主持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赡养费的具体数额互不相让,针锋相对,争吵不断,导致调解被迫数次中断。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见此情形,主审法官给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的调解,希望原被告双方能站在亲情的角度,互谅互让。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赡养费最终确定为五被告每人每月向原告支付300元,这场因赡养纠纷引发的闹剧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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